=_=我無言了…
現在是辯不過人家…
就打算硬拗是嗎..唉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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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他的內容:
我送件的時候應該是星期5,當天我還有被校安中心登記違規停車
所以我很清楚,且我送去的時候,我有說這張並非得你們電算簽了
我才能有此方案福利,你們也說就是會幫我簽。並說星期1會拿去
交件。基於你是雇主你要用任何理裁我絕對沒二句(何況你的理由根本沒這回事)
但無論我是否我做這份工作,你都應該把我資料送達,因妳們是否有簽
我都能審核,審核過了也不必一定要在電算。
所以我重點擺在你們忽視了我的權益,且事後還想搓湯圓搓掉,要你真認為你沒錯
電話中何須道歉?
現在講這也是多餘,因我已經知道無論任何理由逾時就是逾時,已無法補救
我也不想再跟你做口舌之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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吼..現在是硬柪就是了..還是你的表達能力有問題..
那天你電話中說的就是生活獎助的証明…
怎麼這時候就變成工讀證明了??靠..沒錄音起來真的是不對…
況且..學務處當初是說..
ㄧ定要我們的證明才可以讓你們通過工讀生的申請..
因為一直在觀察這個人的工作狀況..反正那個也沒有限制時間..
想說等底定再來送..
況且都工讀到三月份了..如果沒讓你有工讀生資格.是要怎麼讓你領工讀金..
當初學務處說的又跟後來說的不一樣了??
現在是怎樣..政策搖擺.讓我們沒有一個理法可以依循就是了..
當初說不行.現在說可以..是叫我們底下的行政單位該怎麼辦…
道歉是因為解雇.那是禮貌..
並不代表對你有什麼虧欠…
厲害..很會抓人家的點..果然是專門申訴的…
對於這種人..還真的是無話可說了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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