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總該有些了結..
不過既然發生了…
總是該了解來龍去脈…
這學期的工讀生制度真的很多樣化…
主要有幾個分類:
(1)一般工讀生:以前找工讀生,只要任用單位看的滿意,
就可以了,但這學期開始,工讀生必須具有低收入戶的証明,
或是任用單位給予特殊能力的証明,經學務處認證,才可以
任用為工讀生。
(2)生活獎助學金工讀生:一個月做滿20小時,學務處會給予5000元的費用。
(3)共同助學金:依照補助金額的不同,須到各單位服務20.25.30.40小時不等。
(4)服務教育:這部份適用於教學單位,每個新生都需要於當學期服務20小時,
如果沒將這20小時服務完畢,就算有在其他單位工讀,也先不發
工讀金。
其實我們接收到這些訊息,已經是開學第二天的事情….
而且我看很多都是臨時定案,有時候好像一問還三不知。
就上個學期而言,我們中心起碼還持有4000個小時的工讀時數,其實就已經差
不多是維持三個設備室.假日及網路組的工讀底限了,這學期為了補助那些共同
助學金的學生,因此只剩下2000多的小時的工讀時數,照以前工讀金的算法,
已經很難維持各個設備室的開放,雖然有共同助學金的學生可以使用,但是畢
竟設備室鑰使的借用,還有如果教室有突發問題,都還是沒辦法讓共同助學金
的學生處理。
因為要維持最基本的設備室開放,所以當初在應徵新人的時候,我們都會盡可
能把金錢部分解釋詳細,其實那些工讀金並不是我們的錢,如果能多給,我們
也想多給,畢竟我們真的虧欠這些學生真的是太多太多…
因此,在這些有限的時數底下,如果有人要求要增加他的工讀金額,勢必是縮
減到其他人的工讀金,我同意同學說的,他只是爭取他應該得到的權益,但這
個前提是,當初在應徵的時候,他並沒有提出他這個需求,等到開學之後,才
來說想放假,是不是可以少扣錢,是不是會給人有種欺騙的感覺。
況且,同學可曾站在其他人的角度想過—
夜間工讀生:一天五小時,一個月五千多,夜間上課的教室比較少,突發狀況
也比較少。
日間工讀生:一天八小時,一個月七千多,日間上課的教室比較多,突發狀況
也比較多。
仔細去算,是夜間占優勢還是日間,不言可喻。
今天你要吵的根本不是工讀證明的問題…
因為既然我還要發三月份的薪水給你…
沒有那個資格你怎麼可能能領的到錢…
基於帳目清楚的原則下…我也不可能把你的錢報在人家身上…
你只是希望人家給你一個你認為公平合理的結果…
但是什麼叫做公平合理,你想的跟人家想的是一樣的嗎??
當初不是我們不想解決問題…
畢竟問題是要面對它,處理它…
當我們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你要溝通的時候…
是誰手機連接都不接,況且你還兩隻手機都不接喔..
我們已經釋出我們的善意..
你卻是用你的方法來傷害我們…
那就不得不把事情一條一條的攤開來說….
我們都能把事情透明化,你呢..
再逃避什麼…是我們心虛?..還是你?….
反正事情再多說無義,一切照行政流程…
就讓事情到這邊做個結束…
人生還有很多事情要做…在你花時間哀嘆人家虧待你的時候…
多少人是向前進步的…..
有時候,還是可以從挫折中記取教訓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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